【商标转让概述】
商标转让可以让受让方快速获得商标权利的一种途径,是转让方将商标出售必经之路。商标转让是指商标注册人,在有效期内,将依法律程序,将商标所有权利转到另一方。
【协助客户准备的资料】
| 编号 | 准备的资料明细 | 特别提示 |
| 1 | 转让方与受让方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 公司:加盖公章; 个人:签字 |
| 2 | 商标局规定的格式文件:申请书、委托书 | 需要递交原件 |
| 3 | 商标证明文件复印件 | 需要最新的文件 |
| 4 | 公证书 | 需根据商标局要求决定是否公证 |
【商标转让的多重价值】
1、对于转让方而言,可以利用废弃的商标转让盘活,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
2、对于受让方而言,商标转让比商标注册的审查时间比较快,而且风险相对较低,有利于受让人快速获得商标专用权,与及快速投入市场使用。
3、受让方可以根据转让方出售中的商标进行筛选比较喜欢的商标权利。
【温馨提示】
1、转让方签字或者盖章应该与申请注册商标时使用所签字或者盖章保持一致。
2、公司在清算过程中需要办理商标转让申请的,由清算组织在转让人章戳处盖章。
3、撤回转让申请,需转让方与受让方两方同意,方可撤回转让申请。
4、办理商标移转的,如果转让人不能盖章,受让人应提交其有权接受该商标的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例如,企业因合并、兼并或者改制而发生商标移转的,应提交合并、兼并或者改制文件和登记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并、兼并或者改制文件应证明商标权由受让人继受,登记部门应证明原注册人与受让人的关系、原注册人已经不存在的现实状态。因法院判决而发生商标移转的,应提交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法律文书上的被执行人名称和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企业名称应当与申请书中的转让人名称和受让人名称相符。
【注意事项】
1、转让方需要在主体资格存在时与及商标权利有效时进行办理转让;
2、受让方如果是个人,经营范围需要与商标权核定商品相关;
3、转让方应保证在转让期间,不在该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经营带有相同或相似商标的商品,也不得从事其他与该商品的产、销相竞争的活动;
4、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5、商标转让审查过程中,商标局若要求提交公证书,需及时办理公证;
6、转让约需时6个月左右。


